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道路交通秩序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我市的文明形象,需要每一位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作用,并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做到文明停车、安全出行,维护城市秩序,助力我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此,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分类停放。在设有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分类停放区域停放车辆时,请根据自身车辆类型停放,不利用其他物品进行“占位”,车辆按照停车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二、顺向停车。车辆按照地面导向箭头顺向停放在停车位内,保证所停放车辆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车辆驶入、驶出车位时,不逆向行驶。
三、避免违停。不要在划有黄色实线的路段、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划有网状线的路段停车。
安全行车,可见素质;文明停车,可见德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自觉从细节做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有序停放车辆,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美丽江门!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