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突出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在《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直单位2019年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江司办【2019】281号)基础上,多次征求证明开具部门与索要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信息共享、电子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2019年原保留的113项证明事项逐一进行清理与压减,共取消38项、保留75项,形成我市市直单位2020年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20年市直单位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2. 2020年市直单位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李健楠、谢钊华,联系电话:3988959、327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