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江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工作,我局拟订了《江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公示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6日
联系单位: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联系人:卢先生,电话:3988919,传真:3988967。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