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新会“0902”疫情处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有序恢复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分区分类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区域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通告执行,其余区域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生产生活秩序。鉴于目前国内本土疫情仍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我市面临疫情输入风险和本土疫情反弹的双重压力,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一)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坚持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学校及托幼机构中秋节后返校第一周内完成师生核酸检测100%全覆盖。对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江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其他有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可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核酸检测。倡导广大市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返)江人员须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落实“落地检”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居)、公共场所,坚持入口处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进场。
(四)农贸(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做好外来人员、车辆查验管控等各项防疫措施,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严从实推进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核查。
(五)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全市发热门诊(诊室)要继续做好病例监测工作,提升病例监测发现能力;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等十大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对可疑人员要做好信息上报。全市所有诊室对发热、咳嗽等十大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均应采取“抗原筛查”。药店要做好购买退热药品的实名登记,一旦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引导至就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隔离排查。
(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七)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收取快递、邮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规范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各类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消灭各类病原体及传播媒介。禁止乱吐痰、乱丢垃圾等不良行为,做好大街小巷卫生清洁,确保消除卫生死角。加强电梯、密闭走廊等区域的日常消毒,做好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和消毒。
(九)严防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底,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筑牢安全生产“防疫墙”,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