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江门市(含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放假期间,24小时自助服务区正常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