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减少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租车费用从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不列入“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