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经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是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规定,保留一辆应急用车,3.7万元的预算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经费等支出。2015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