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创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2023年8月26日上午,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志愿者前往新会城东社区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身穿红马甲,在城东社区公园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向群众发放《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资料,解读《条例》内容,宣讲学习贯彻《条例》意义,并耐心解答群众对相关文明行为的疑惑之处。志愿者们就条例提倡的保护生态环境、分类投放垃圾、文明出行等行为进行了重点宣传,呼吁广大市民主动分类投放垃圾,减少二次污染,保护水源地,共同维护生态环境。提倡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自觉遵守公共礼仪。邻里和谐相处、争创文明家庭,创建文明社区,做文明有礼好市民。
社区的群众对此活动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学习并遵守《条例》,为文明江门增光添彩。本次活动发放《条例》宣传册共12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自觉培养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