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4年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4年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基本支出)
三、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五、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2014年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是主管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的责任;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责任;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应用。
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共有4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2个,分别为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江门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江门分局);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江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江门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江门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江门市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站、江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共有行政编制21人,实有22人(含政府雇员1人),离退休24人。
2、各属下单位:
(1)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共有行政编制22人,实有29人(含政府雇员7人),离退休2人;
(2)江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5人;
(3)江门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共有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5人,离退休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和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拓展工作思路,延伸工作手臂,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强市和现代渔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大海洋综合管理力度,推进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规划建设大广海湾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出台《江门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市、县两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启动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和区域用岛规划编制工作,为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大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投入,201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我局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编制、渔船升级改造、标准化渔港建设、数字海洋建设等方面,有关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大力推进“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用海项目凭海域使用权证融资贷款渠道,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向台山市广海湾工业园区提供8亿元的用海项目贷款额度,成为我市海域使用权证大额贷款的首例。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海审批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新会区银湖湾和台山市广海湾集中集约用海区开发建设,银湖湾有关项目用海报批工作稳步推进,广海湾累计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7430万吨、填海造地9250亩,总投资600亿元的华电LNG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一批项目落户广海湾。加强海岛保护管理,完成围夹岛领海基点整治修复项目,上、下川岛同时入选广东省“十大美丽海岛”,分别获得第三、第四名的好成绩。组团参加2014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全面展示了大广海湾经济区的发展优势和广阔前景。
(二)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利用休(禁)渔期,在全市沿海、沿江地区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8场,共投入资金165.5万元,放流鱼虾苗4935.8万尾。完成台山市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并通过省项目验收。积极申报省美丽海湾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做好银湖湾参加全省美丽海湾项目PK的准备。完成2014年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推进银洲湖小型验潮井建设。加强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新造一艘小型科研调查船,完成保护区数字化监测与管理平台建设,参与发起成立中华白海豚保护联盟,不断提升保护区的管护水平。加大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力度,完成近岸海域海水和沉积物、陆源入海排污口等10项监测任务,并针对台山核电即将投产运行,开展海上放射性核素本底调查,为下一步开展海上核辐射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江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获评“2014年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优秀集体”。
(三)加大现代渔业建设力度,推进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积极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加快渔船更新改造步伐,推动南沙渔业和中深海捕捞业发展壮大。2014年全市新造大功率钢质渔船25艘,已建成投产18艘。其中,新造南沙渔船10艘,已建成投产5艘,“9.29”事件中沉没的3艘南沙渔船重建已基本完工。积极推动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工厂化方向发展,全市标准化整治低产鱼塘(咸围)2万多亩,新建南美白对虾、河豚鱼、台湾泥湫等规模养殖基地5个,工厂化养殖取得突破,台山市阿波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从新加坡引进先进的水循环系统先进技术,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继续扶持锦鲤产业发展,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江门)锦鲤博览会,顺利通过“中国锦鲤之乡”命名复审,并与中国渔业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继续合作举办三届中国(江门)锦鲤博览会,共同打造全国最重要的锦鲤展示交易平台。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举办相关培训班12期共培训从业人员962人,抽检苗种、成品鱼样品650个,检查苗种场、养殖场808家次,对6家抽检不合格的苗种场、养殖场进行依法处理,责令整改3家,立案查处3家,罚款2.3万元。完成全市水产养殖单位普查和登记备案,建立养殖单位动态管理数据库,以鹤山市和新会区大鳌镇、睦州镇为试点地区,以点带面,探索建立鲜活水产品产地溯源机制。加强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开展锦鲤精品繁育研究、四大家鱼等病害防治试验研究以及缩骨鳙鱼等商品鱼良种良法、高品质健康养殖试验示范,推进“智慧渔业”示范单位建设。落实各项惠渔政策,完成2013年休(禁)渔补贴共415.48万元的发放工作;组织实施渔民安居工程6户;提高渔民、渔船参加政策性渔业保险覆盖面,全市参保渔民9270人,参保渔船980艘,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四)加大安全生产与执法监管力度,推进“平安渔业”、“和谐渔业”建设。认真吸取“9.29”事件的深刻教训,狠抓渔业安全监管。成立海洋渔业安全专责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宣教、检查督查和渔船跟帮生产三项工作指南,推进渔船安全生产基层组织化建设,不断完善渔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成西南沙渔船安全专项整治,较好地解决西南沙渔船携带汽油出海生产、超航区生产等安全隐患。完成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及船载终端配备工作,283艘200匹以上海洋渔船配备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781艘60匹以上海洋渔船配备了AIS避碰设备,配备率达100%。举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培训班5期、渔业船员上岗资格培训班22期,培训从业人员4000多人次。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检查渔船2734艘,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40宗。开展全市渔港消防安全调研及隐患整治,完成横山渔港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4年全市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2宗,死亡2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指标任务。强化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海洋与渔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三沙生产渔船防御热带气旋等7个应急预案、处置水生动物死亡事件工作规程以及应急值班室防风工作指南,举办了渔港渔船火灾处置应急演练和赤潮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渔船基础信息普查,完成登船核查2738艘,录入系统2612艘,完成率分别达96%、92%,走在全省前列。加大海洋与渔业执法检查力度,深化珠中江顺区域执法合作,2014年全市共查处海洋违法案件10宗(结案6宗)、渔业违法案件236宗,罚款264.03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384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4.74万元,占68.82%;事业收入23.1万元,占0.6%;其他收入178.19万元,占4.64%;上年结转结余996.94万元,占25.94%。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384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00.06万元,结转下年1142.91万元。本年支出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2517.69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024.83万元,占40.70%。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58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8万元。
(二)项目支出1492.86万元,占59.3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决算支出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涉税信息工作奖励资金和缉私办案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决算支出1248.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域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增殖放流专项资金、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锦鲤博览会专项资金、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补贴配套资金、休渔(禁渔)期渔民生活市级补助资金、应急救援公务码头运行维护与渔政执法专项资金、休渔(禁渔)专项支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专项资金、水产养殖技术研究与推广专项资金、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专项资金等。
3.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决算支出2.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油价补贴工作经费。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决算支出228.0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补助经费和海域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4.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1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过桥过路费、车辆配件费和车辆其他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66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40次,接待人数共1276人。主要包括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专家、学者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0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含下属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3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局(含下属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局(含下属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局(含下属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二部分2014年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