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各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区域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前的条件核实;负责规划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市域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组织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监察,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定性工作。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市场、城市测绘市场和城市规划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共有编制32人,实有人数43人(含雇员3人,其他人员10人),离退休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市委“三边”战略,按照推进“东提西进、同城共融”的要求,谋划新形势下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统筹全市资源利用,构建重要战略平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市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在省珠三角全域规划指导下,从交通一体化、产业发展平台、城市空间形态、生态控制等方面对原市域城镇规划进行梳理、反思。
(二)加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三区一市”区域协同建设发展,协调“三区一市”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产业布局、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编制。
(三)加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三市”区域协同建设发展,特别是推进台开同城,配合做好台开恩“三市”的产业布局、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发展等规划对接和协同推进工作。
(四)继续按“五个定位”的要求,配合编制大广海湾有关规划,加快经济区启动区建设。
(五)配合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编制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产城融合。
(六)加大城市重要专项规划编制研究力度,开展银洲湖两岸资源承载力研究、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研究、江门市创意产业园城市设计、天沙河示范景观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规划编制项目,完善公共设施(含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区服务、社会福利)规划。
(七)继续加大控规编制力度,进一步提高控规覆盖率。
(八)继续推进规划“一张图”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规划科学决策水平;完成地下管线普查二期工作,实现江门主城区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规范和掌握规划设计总平面电子报批软件的应用,提升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审查水平;修订完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统一规划技术标准;结合土地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修改完善容积率、地下空间等管理办法。
(九)完善规划督察配合制度,促使规划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8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602.99万元,占15.86%;基金预算1,993万元,占52.4%;上年结转结余1207.01万元,占31.74%。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汇总支出预算3,803万元,其中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602.99万元,基金预算1,9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07.01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348.88万元,占支出预算9.17%;日常公用支出预算42.86万元,占支出预算1.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66万元,占支出预算4.04%;项目支出预算3,257.59万元,占支出预算85.66%。
2015年部门汇总公共财政支出预算545.41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348.88万元,占支出预算63.96%;日常公用支出预算42.86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3.66万元,占支出预算28.17%。
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257.59万元,主要包括:各项规划专项经费2,497万元、城市展览馆经费148万元、江门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工作坊营地改造85万元、地下管网第二期系统建设500万元等。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38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03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08万元,占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49万元,占1.3%;城乡社区(类)支出3613.15万元,占95%;住房保障(类)支出40.28万元,占1%。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595.9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02.9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9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各项规划专项经费1345万元、城市展览馆经费148万元、地下管网第二期系统建设500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0.3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和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和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包括燃料费和汽车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主要包括各类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很多车辆使用年限接近报废,需分批检修,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大。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原因:按文件规定控制及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