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采购2024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主体: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江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江门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二、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 5 月 31 日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满足我局及直属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需求。
四、资格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五、提供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型租赁客车备案凭证
(三)其它有关材料。
1.单位简介(含车辆配置、荣誉情况等);
2.报价单;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六、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收件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联系人:廖生
联系电话:0750-3276907。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5月25日17点3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及中选供应商。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报价文件完整性、主体资质、硬件配置等为评分标准。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