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部分)的通知》(江财农〔2021〕126号),下达我局及直属相关单位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9,420,800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部分)的通知》(江财农〔2023〕6号)及《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部分)的通知》(江财农〔2023〕50号),共下达我局及直属相关单位2023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950,000元。现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9〕115号)要求,对2022年和2023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022年,省下达我局及直属相关单位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9,420,800元。2022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我局项目结余资金47,730.3元及无法开展的高质量水源林新造林抚育项目326,425元共374,155.3元调整给市大沙林场,用于森林火灾预防林区道路维修维护项目支出。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支出9,417,704.73元,资金支付率99.97%(详见附件1)。
二、2023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2023年,省下达我局及直属相关单位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2,950,000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支出2,936,195.86元,资金支付率99.53%(详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2.2023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表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