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 |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部门 |
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法规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体公民 |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万家;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
机关党委 |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修订)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修订)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修订) 7.《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
本局党员 干部 |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开展深入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党组织活动日,通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 |
|
|
|
|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
责任部门 |
普及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办公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 3.《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综合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 2.《广东省森林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法规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调查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土地调查条例》(2018修订) 4.《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登记科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修订)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修正)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修正) 4.《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2022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权益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利用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 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修正) 5.《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空间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6.《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7.《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规划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区域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管制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耕修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修订) 4.《土地复垦条例》(2011修订) 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正) 6.《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14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矿管科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 4.《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修正) 5.《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修订)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海经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1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海域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1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绿化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4.《广东省森林管理条例》 5.《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2002修改) 6.《广东省种子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森管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修订) 7.《广东省森林管理条例》 8.《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9.《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2022修正) 10.《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20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森防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3.《森林防火条例》(2008修订) 4.《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21修正) 5.《广东省森林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测管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3.《基础测绘条例》 4.《地图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修订) 6.《广东省测绘条例》(2014修正)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
执法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7.《信访工作条例》 8.《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20修正) 9.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修订) 10.《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全体公民; 2.行政相对人; 3.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
充分利用“两微一站”开展普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