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首部针对山体保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出台实施;2018年,《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修编(2017-2035)》通过市政府审批。《条例》和《规划修编》实施以来,对山体保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有效保护山体,遏制破坏山体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协调统一,塑造了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
为落实201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我市启动了《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并逐步建立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更好地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统筹山体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满足我市“十四五”期间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根据《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修改(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修改》已形成草案。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修改》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8月21日 10:00-11:30;
2. 地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堤东办公区七楼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29号)。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1.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人。
2.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江门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3.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4.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5.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6.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7.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1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mszrzyjgtkjghk@jiangmen.gov.cn。咨询电话:0750-3160665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并严格遵守听证会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