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组织实施整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 号)精神,我局组织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上级考核事项、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省级联合审查通过的项目中选取必需实施的涉农项目开展实施。市本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按照局制订的经费报销和审批管理办法、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审批监管办法、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项目实施由业务科室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自验收合格后报我局验收。各县(市、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由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及开展绩效评价等。
二、涉农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局申报安排省级涉农资金共10585万元,其中:造林与生态修复2014万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60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403万元,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200万元,森林乡村建设840万元,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监测30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250万元,林业种苗15万元,森林资源监测105万元,其他林业项目919万元,基本农田保护项目520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市共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2378万元支持64个涉农资金项目,其中:省级涉农资金10585万元,与省级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中央资金509万元,市县级资金128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涉农资金共支出106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16%,其中:中央资金446万元,执行率87.62%,省级涉农资金8981万元,执行率84.84%,市县级资金1238万元,执行率96.42%。未能100%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财政库款紧张,受经济与疫情叠加影响,江门市库款调度压力大,恩平市库款调度不科学,导致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能及时完成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上级考核项目已完工,但未能在年底前完成支出。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各类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我市共实施涉农资金项目64个,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6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各类一级项目中:
1.造林与生态修复。实施19个项目,已完工18个,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设(实施)中项目1个,由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开展。共安排资金2,151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2,014万元)。通过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项目改造了宜林荒山荒地、迹地、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等林分,改善了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地等水源涵养林,增加了森林水源涵养能力、提升了森林生态服务功能。2021年造林完成面积49621亩,森林抚育完成率100%。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2021年江门恩平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江门恩平市大径材培育示范建设项目,江门恩平市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已经完工,因项目结算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在年底前未能完成支出。
2.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共实施3个项目,其中已完工(完成)项目2个,建设(实施)中项目1个,并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安排资金609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609万元)。通过项目开展,2021年度我市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完成率100%,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100%,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完成率58%,助力我市自然保护地建设长远发展。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2021年江门恩平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项目资金正在申请拨款中,付款申请12月已送达恩平财政局待支付,因财政库款紧张,未能及时完成支出。
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共实施10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0个,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安排资金403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40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面积104.45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8%以上。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2021年江门恩平市薇甘菊人工及化学防治项目已经完工,因项目结算资料未能及时整理,未能在年底前完成支出。
4.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共实施2个项目,已完成项目2个,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830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2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林承保率100%,商品林承保率18%,保障了林农利益。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台山市中央森林保险第二批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下达,部分森林保险报账资料于2022年1月报送。2021年江门恩平市政策性森林保险项目拨付申请表12月已报送至市财政局,待财政局支出款项。
5.森林乡村建设。共实施3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3个,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860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84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提升民众居住环境条件,发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的功能,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完善村内的绿化布局,营造美丽的乡村景观效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风貌,满足村民生活环境需求。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2021年江门恩平市绿美古树乡村建设项目已经完工,未办理验收手续,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6.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监测。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成项目1个,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3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夯实了野生动植物管理基础性工作,有助于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加大对野生动物安全的认知。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恩平市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监测项目已完成采购,因项目结算资料未能及时整理,未能在年底前完成支出。
7.湿地保护与恢复。共实施1个项目,其中已完工项目0个,建设(实施)中项目1个,基本完成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250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250万元)。台山市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的实施,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科普宣传、科研监测等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保护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一是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均为小江村委会集体用地,使用难度较大;二是项目涉及用林、用海等,程序复杂,影响项目进度;三是宣教中心地基基础方案需要调整,导致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建设项目进度相对滞后,导致2021年江门市台山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专项项目进展未达预期,款项未能支出。
8.林业种苗。共实施1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个,并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安排资金15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15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培育乡土阔叶树种苗木30万株,全部为轻基质苗木,Ⅰ级苗木出圃率达85%以上。
9.森林资源监测。共实施2个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2个。基本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安排资金105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105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市实现对林木消长、林地变化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等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促进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一是2021年江门恩平市森林资源督查及一张图更新拨付申请表12月已报送至市财政局,待财政局支出款项,由于财政库款紧张未能支出;二是2021年江门恩平市护林员网格化项目已经完工,因项目结算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在年底前未能完成支出。
10.其他林业项目。共实施15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11个,建设(实施)中4个,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安排资金951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919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森林单位提升工程、森林小镇的建设、6个市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的新建和林地土壤调查工作,完善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应急能力,有效保障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一是2021年江门恩平市林政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江门恩平市森林防火道路工程项目,拨付申请表12月已报送至市财政局,由于财政库款紧张未能支出。二是2021年江门恩平市沙湖、良西森林小镇建设补助项目,2021年江门恩平市森林防火宣传及管护项目已经完工,因项目结算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在年底前未能完成支出。
10.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共实施7个项目,已完工(完成)项目7个,并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6175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5200万元)。调动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单位积极性,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3.95万亩,和上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蓬江区、台山市和恩平市的202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补助资金有少量结余,未能及时办理调整。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绩效目标,没有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年度资金需求,对项目进行提前研究谋划、提前安排,加强项目储备,督促实施单位加快规划设计、立项、招标等各项程序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做足做实准备工作,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财农〔2020〕102号)要求,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不予公开的外,涉农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