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在新会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对《江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1年1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一、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关注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二、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参加听证会的公民,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人:林佩铭,联系电话:0750-665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