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江门市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江门市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制订工作。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意见,意见标题请注明“《江门市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江门市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邮政编码:529000)。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到0750-3863765,并写明矿产资源管理科。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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