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估价期日为2019年1月1日的江门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经过市场调查分析、内业处理形成初步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商服、住宅(宅基地)、工业三种用途集体建设用地的级别基准地价和区片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已完成部门意见征询、成果听证、专家评审、风险评估、省级验收等程序,形成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7月10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意见标题请注明“《江门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邮政编码:529000)。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到0750-3863611,并写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收。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jmsgtj_yd@126.com。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