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2024年1月11日上午,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与结对社区新会城东社区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纷纷向社区居民发放《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公共卫生文明行为规范”“交通秩序文明行为规范”“社区和谐文明行为规范”等内容规范进行宣传讲解,号召社区居民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维护条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此次宣传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8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带动和引导更多的人自觉遵守文明行为,更促进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共同缔造文明社区的良好氛围。
文明始于心,文明始于行。此次活动的开展,社区居民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条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