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由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一行4人,深入江门市实地开展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情况抽查复评工作。
此次检查复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在鹤山市共和镇,检查组实地参观莱苏山水人家点状供地项目,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项查阅了江门市“点状供地”配套政策和已批准实施项目的实施方案、规划调整、用地报批、项目监管等台账资料,重点围绕“点状供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体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
广东省出台点状供地政策后,江门市迅速制定《江门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工作指引(试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进项目落实。其中,鹤山市先行先试,率先编制印发《鹤山市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明确点状供地的使用范围、规划选址,以及属地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实施程序、后期监管等内容,规范化推动点状供地项目落地落实。此外,鹤山市还通过强化宣传培训,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强化“抱团”编制,降低项目落地费用;强化分类审批,节约企业用地成本;强化灵活运用,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等举措,切实推动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工作落到实处。
依托点状供地,鹤山市在“点”上谋发展、求突破、促增收,着力推动乡村产业项目落地,焕发乡村产业发展新活力,为鹤山市实现产业兴旺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仅仅鹤山市计划使用点状供地政策保障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就达10多个。其中,古劳水乡童梦园、宅梧镇态和然茶园、共和镇来苏茶场等5个项目已获批,成为首批“点状供地”的受益者。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江门市在积极探索运用点状供地政策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良好成效,并结合抽查复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要对全市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进行调查摸底,重点结合项目成熟度,梳理出一批可实施的点状供地项目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二要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项目融合与点状供地结合起来,盘活乡村闲置集体土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项目落地成本,精准助推乡村振兴。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工作过程中要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多级联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探索推进点状供地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