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江门市古斗林场白水带工区第一林班440705014002000100500、440705014002000100800小班(地块);白水带工区第二林班440705014002000200205小班(地块);八仙仔工区第五林班440705014001000500400小班(地块)商品林采伐 行政许可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林木采伐申请;请严格按照采伐证要求进行采伐作业。 江门市采字〔2024〕3号〔行政许可文件〕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