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行政许可延期决定书-台城横湖村委会已征地范围内的林地使用(第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台城横湖村委会已征地范围内的林地使用(第二期)项目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你公司提交的延期申请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台城横湖村委会已征地范围内的林地使用(第二期)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江林许准〔2021〕106号)延期2年,自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期之日起计算。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
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688606368E
法人代表姓名:
吴新建
许可决定日期:
2023/10/31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