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自然资(执法)处决字〔2023〕2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正)第六十条
违法行为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非法转让土地所得675208.40元,并处罚款168802.10元(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25%),合计金额为人民币捌拾肆万肆仟零壹拾元伍角(¥844010.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84.4010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上凌村石门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N1440705MF4381095R
法人代表姓名:
谭北浪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0
公示截止期:
2026/10/20
处罚机关: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