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江自然资林许准字〔2023〕10号
项目名称:
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向本机关提交的江门市四堡林场畜牧场工区第一林班440784047004000100013、440784047004000100014、440784047004000100015小班(地块)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 行政许可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作出下列决定:
同意林木采伐申请;请严格按照采伐证要求进行采伐作业。
江门市采字〔2023〕19号〔行政许可文件〕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四堡林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1244070045613586XG
法人代表姓名:
李子尧
许可决定日期:
2023年5月25日
许可截止期:
2024年3月31日
许可机关: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