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门市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规划方案》(下简称《规划方案》)在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上获得通过,即日将印发并全面实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和市人大《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的决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切实改善饮用水源水库的生态状况,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市林业和园林局经过数次调研,多方征集意见,制订了《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计划将全市77座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18.05万亩商品林全部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2017年),完成全市68座重要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13.02万亩商品林回收和林分改造任务;第二阶段完成9座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5.03万亩商品林回收和林分改造任务。调整后,现有纳入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41.52万亩林地将全部为生态公益林,树种以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为主,不再种植桉树等涵水保土功能较差的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