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土审成片(14)〔202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的批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的请示》(蓬江府报〔2024〕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2〕69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以下简称《方案(调整)》),成片开发总面积365.4726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304.9489公顷,共涉及29个成片开发范围。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蓬江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调整)》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有关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