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江门市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三年(2021-2023年)滚动计划公告如下:
一、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供应量稳定,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保障实体经济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三年(2021-2023年)滚动计划。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700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住用地1779亩,商服用地521亩,工业用地23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00亩。
(三)空间布局
1.蓬江区供应总量1706亩,其中:商住用地686亩,商服用地128亩,工业用地5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2亩。
2.江海区供应总量2528亩,其中:商住用地653亩,商服用地28亩,工业用地5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97亩。
3.新会区供应总量2766亩,其中:商住用地440亩,商服用地365亩,工业用地12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1亩。
三、市区住宅用地三年(2021-2023年)滚动计划
市区住宅用地三年(2021-2023年)滚动计划供应总面积5916亩,其中:2021年1779亩,2022年2113亩,2023年2024亩。
住宅用地滚动计划将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时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出让计划实施。(二)加强合同后期管理,推动土地有效供应。(三)实行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四)完善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和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制度。
附件:1.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市区2021年度商住用地供应计划
3.市区2021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
4.市区2021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
5.市区2021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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