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江门市市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经过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举办成果听证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市区土地管理委员专责小组会议审议等程序,形成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包括:国有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以及宜农未利用地中的草地(其他草地)、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等用途的级别基准地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8月16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意见标题请注明“《江门市市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邮政编码:529000)。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到0750-3863625,并写明土地利用管理科收。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jmsgtj_y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