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二月至清明期间,我市各地素有祭奠先人、寄托追思的传统习俗,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民俗用火多。叠加春耕生产性用火集中,以及春季气温逐渐回暖,进入林区观光、旅游、休闲人员增多,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森林火情火灾。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保护森林资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资源,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守好每一座山,护好每一片林。
二、遵守防火规定,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注意森林防火,采取有效措施管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员,避免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三、践行文明祭祀,争做模范表率。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摈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积极倡导以礼炮换鞭炮、植树寄哀思、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形式,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理念,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加强宣传引导,示范带动一片。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提高安全避险意识。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同时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未经专业训练禁止擅自上山扑火。
万绿成荫长久时,星火燎原一瞬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同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山火,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美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