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采矿权价款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公开征询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五洞南沙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价款评估的评估机构,请符合本项目采矿权价款评估资质的机构按下述要求参与竞标:
一、委托项目:上述采矿权价款的评估,向我局提交合格的评估报告书及有关的评估资料。
二、工作地点及范围:中标后由我局提供储量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工作地点及范围以储量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三、报名要求及封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矿权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中采矿权评估工作费用单独报价,并单独用信封封装后在信封有封口的地方加盖本单位公章,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注意事项:报价单必须提供并单独用信封封装好与报名资料一并送达。
四、项目资金:采矿权评估费由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支付。
五、提交评估报告期限:10天(或合同约定)。
六、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
七、送达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8个工作日内(邮寄以投邮戳为准确定是否为有效报名,且送达受理部门时间在本限期内)。
八、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及程序:
1、有效报名评估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第9个工作日公布。
2、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开选择程序:以报名时提供的报价单现场公开开标,在合理报价范围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同价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如果所有报价机构报价不合理(过高或过低),本次询价取消。
九、选择结果当日公告,经公告后(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异议的,正式选定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十、受理部门: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人:罗智宽。
联系电话:0750—3863662。
传真:0750—3863611。
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00)。
十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开标规定: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工作由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本局有关领导,地质矿产管理科、财务科和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参与,欢迎投标机构届时到现场监督。
公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