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1〕302 号)有关工作部署,从8月起我市将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对象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随机抽查我市辖区内的甲级以下的测绘资质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和在江门开展测绘活动的外地测绘资质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
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进行,对抽检项目成果进行项目质量判定。
(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重点对被抽查的测绘资质单位落实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自行开展测绘安全生产检查及接受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查情况;五是测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被检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在“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填写《质量监督登记自查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并准备以下材料迎检:
1.抽检项目的技术设计、技术总结、质检报告等;
2.抽检项目所使用的测绘仪器的检定证书;
3.原始观测、平差计算、质量检查记录;
4.项目成果资料(成果表、成果数据、文件、图件等);
5.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表与其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相关材料。
(二)请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收集和上报在辖区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地测绘资质单位及开展的测绘项目。
(三)本次检查工作于8-10月进行,具体检查时间在组织现场检查前会另行通知。
附件1:抽检测绘单位名单
附件2: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质量监督检查模块测绘单位操作手册
附件3: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