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江府[2014]10号)第二十七条“实施决策实行决策评估制度。”的文件要求,为全面、客观评价《江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效果,深入分析《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途径,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江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响应并报名。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
(二)项目内容:
1.编制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各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区)政府、社会公众等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全面铺开调研和资料搜集,提交调研报告。
2.编写中期评估文本
(1)对《规划》实施的总体开展情况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目标实现的程度、完成目标的趋势判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预期可达性分析等。
(2)对《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围绕健全管理体系、机制创新、法规建设等方面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总结《规划》实施经验,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下一步对策措施以及进一步实施好规划的建议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设备、材料、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时间节点:
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全面部署此项工作;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项调研和评估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政府。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服务单位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良好信誉;
(三)服务单位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四)服务单位在报名前应前往采购人所在地了解《江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情况;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服务单位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情况如下: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单位支付60%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5.88万元(大写:伍万捌仟捌佰元整);
第二期: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单位支付40%的合同金额,即人民币3.92万元(大写: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理解 与分析 |
20 |
考查和横向对比投标人是否正确理解本项目背景、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是否制定了初步的实施方案等。 优(20-15分);良(15-10分);中(10-5分);差(5-0分)。 |
2 |
技术力量 |
20 |
考查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力量情况。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5分;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4分;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3分。累计得分最高为20分。 |
3 |
进度计划 |
20 |
考查和横向对比投标人的履约进度计划。是否能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是否能在保证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有效缩短工期。 优(20-15分);良(15-10分);中(10-5分);差(5-0分)。 |
4 |
后续服务 |
20 |
考查和横向对比投标人的承诺的后续服务计划。 优(20-15分);良(15-10分);中(10-5分);差(5-0分)。 |
5 |
投标报价 |
2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金额)×20 注:投标人报价金额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得0分;有效报价中报价金额最低的设定为评标基准价。 |
六、中标单位确认
采购方将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进行公示,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文件要求
1.包含内容:投标人营业执照及项目需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报价文件
1.包含内容:投标报价表、项目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报价表中需具有模块功能的单价及总价。
2.上述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含本日,可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2019年8月8日17:30时前;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三)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386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