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关于同意录用崔雨萌等同志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江组公调〔2022〕117号),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录用崔雨萌、李达强、何招娟同志为我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经市建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崔雨萌等同志工作岗位安排如下:
崔雨萌、何招娟同志安排到工程建设科工作。
李达强同志安排到招标合同科工作。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同意录用崔雨萌等同志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江组公调〔2022〕117号),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录用崔雨萌、李达强、何招娟同志为我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经市建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崔雨萌等同志工作岗位安排如下:
崔雨萌、何招娟同志安排到工程建设科工作。
李达强同志安排到招标合同科工作。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