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压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要求,落实全国、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提升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防安全知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11月16日至17日,市建管中心党组书记劳沈川、中心主任林春裕分别带队前往江门市公安局反恐维稳训练基地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等在建项目现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宣讲,促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职责及“五带头”措施落实,推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层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项目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劳沈川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查自改,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工作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研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落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林春裕要求,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全面对标对表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切实做好项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也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