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安全生产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推动政府代建工程重点领域生产主体牢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市建管中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暨诚信宣传活动。
在江门市技术学院荷塘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大楼项目等在建工程的监理例会上,市建管中心组织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学习,宣贯新版《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广东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引导全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进一步提升安全及法律意识。
与此同时,市建管中心邀请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向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剖析《安全生产法》修订的意义和及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有关部门和机构将开展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及时公开曝光并加强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这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的体现。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暨诚信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了我中心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理解。接下来,市建管中心将继续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推进,通过不断积极地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