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中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结合代建政府工程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政府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见实效。今年上半年,代建项目中15个在建项目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近年来代建工程安全生产持续零责任事故目标,在江门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抓紧安全学习与部署,层层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市建管中心党组扛牢代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状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代建、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责任,齐抓共管促进代建项目安全生产。在市建管中心党组的带领下,项目组开展“党建+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宣传,督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为政府工程代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组织项目组人员、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安全员参加“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暨守护蓝天夏季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等专题培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提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要求。邀请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享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心得,使安全学习入脑入心,持续压实企业和人员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和集中巡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日常检查,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督促参建单位重点做好防高坠、防火、防汛、防触电及有限空间规范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治,及时有效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先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后报市建管中心复查,重点巡查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2021年上半年,市建管中心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与巡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对于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均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三、专项检查突出安全防范重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防台风等重要时段,市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对各项目施工场地开展实地专项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突出安全防范重点,做足生产安全措施,配备值班值守人员并向市建管中心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做好应急管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点,有的放矢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如深刻吸取江门水域“4·28”较大事故教训,紧盯船厂跨江桥项目的水上作业安全,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履职到位,防范事故发生。深刻吸取礼乐“5·26”中毒较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代建项目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班前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重大事故教训,针对船厂跨江桥项目位于旧城区、地下管线种类多且复杂的特点,制定地下管线迁改、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建立管线单位联络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在建项目部在项目部驻地、施工作业现场等地张贴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72条,树立安全警示牌161个,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300余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对进场工人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开展入职安全培训,先后开展安全教育培训56场次,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履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处罚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行为,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