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以及2023年8月或2023年9月在本企业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本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中,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3)参选机构需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来完成招标代理服务的业绩情况,提供的业绩不超过三项,参考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等,参选机构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业绩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业主将按规定项目选取顺序靠前的业绩; (4)报价表; (5)《项目采购需求书》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报价表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参选机构的合格与否,将由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 2.参选单位需对盖章的报价文件和参选文件刻录成光盘(PDF版),连同纸质文件一并封装,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如报价文件和参选文件分别单独封装的视为封装不合格,我中心不予接收。参选代表提交参选文件时,需另行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3.参选单位如因违反市建管中心管理规定的,除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内容外,还须无条件接受市建管中心相关规定的处罚,若触范法律法规的,将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3842,邮箱:45088972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