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本次采购所确定的是2022-2024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在服务资格期限内,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租赁均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租赁车辆的范围包括:5座轿车、7座商务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服务期
(一)车辆要求
1.全部车辆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所有(即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上牌不超过6年的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2016年1月1日),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全部车辆须年审合格,需配置空调、车辆定位系统(系统后台可查询车辆行驶轨迹),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
3.全部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和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4.车容车貌良好,车内环境卫生清洁,车内配有瓶装水、干纸巾、湿纸巾、清洁袋、雨伞、充电线等设施。
5.全部车辆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二)服务人员要求
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三年或以上驾龄且年龄 50周岁以下,驾驶人员需统一着装。
六、租赁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一)租赁费用的计算
租赁费用=日租金额×天数+停车费+路桥费+司机住宿费×天数(若有)+超时费(若有)+超公里费(若有)。
1.路桥费和停车费由提供租赁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先垫付,结算时由我单位一并支付。
2.如果租赁时间不超过4小时,按半日租金计算,即租赁费用=日租金额×50%+停车费+路桥费+超公里费(若有,超100千米的部分按投标报价超里程标准价计算)。
(二)租赁费用的结算
成交供应商应向我单位提供结算资料,包括:租车费用构成说明、租车期间每日的车辆定位系统记录、路桥费和停车费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发票等。
七、租赁报价的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以上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金、限时内司机费用、里程内燃油费、车辆运行时所发生的车辆折旧、违章罚款、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保险费、管理费、服务费、通讯费、人员薪资、司机超时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不含司机住宿费、停车费、路桥费。成交供应商以其报价作为履约执行价(封顶价),成交供应商也可以在结算时另外给予价格优惠。
供应商价格(日租金额)不得超出对应车型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将被拒绝。
报价(日租金额)必须是确定的数值,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否则,其将被拒绝。
2.超时和超里程单价为标准价,若同时出现超时与超里程时,累计计算费用,入围供应商统一按此标准执行,不需另行报价。
3.司机住宿费按表中对应标准执行。
八、评审办法和成交供应商数量
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和提供车型服务符合要求的,按照两个车型报价合计最低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接收供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1.接收供应文件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时至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邮寄、电子文档的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2.接收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二)。
3.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4月25日10:00时。
4.开启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二)。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赵汝栋,0750-3273800
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件:1.报价表
2.服务承诺
3.资格证明书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