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公开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