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在2018年6月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饭堂A工程”开展“两场联动”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饭堂A工程”建设面积5883平方米,总投资约2176万元。建设单位是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是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查当天,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质量方面:1.缺质量管理制度;2.构造柱预留钢筋普遍存在错位或弯曲情况;3.部分构造柱过梁有蜂窝麻面情况;4.监理规划细则无针对性,细则只有管桩部分,缺其他部分。
(二)安全方面:1.一名司索工特种证过期;2.施工现场电线乱拉,挂置在钢筋上,未做保护;3.简易操作平台脚手板未满铺;4.局部楼梯临边防护不严;5.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
(三)勘察设计方面:1.部分单体设计图纸会审未完成;2.未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文件;3.未提供设计单位参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现场部分构造柱的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5.现场未设置节能公示牌;6.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
(四)造价管理方面:工程变更手续未完善。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要求。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1.补充质量管理制度;2.对预留钢筋存在错位或弯曲的构造柱、有蜂窝麻面的构造柱过梁进行整改;3.补充监理规划细则的质量事项;4.对过期的司索工特种证办理续期;5.施工现场电线作架空处置,挂置在钢筋上的,要做保护;6.简易操作平台脚手板要满铺;7.楼梯要做临边防护;8.施工现场部分裸土要覆盖;9.尽快完成设计图纸会审工作,补充设计技术交底文件、设计单位参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构造柱施工按图纸要求施工;11.现场设置节能公示牌。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袋装水泥;13.施工单位加快办理变更工程手续。
(二)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已对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方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二)加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尤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坚决不予作业,严保施工不出安全问题。
(三)质量管理实行制度先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行为,做到预防为主。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