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高新(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各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暂停使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暂不再设置关于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要求。
二、本通知发文之日已发布招标公告且投标截止时间在2018年8月1日(含2018年8月1日)之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审查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项审查结果均为合格。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