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谭艳雯 联系电话:3831959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序号 |
审核事项 |
实施依据 |
事项类别 |
备注 |
1 |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行政处罚 |
|
2 |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 |
|
3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案件的强制执行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
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