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鹤山市洪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接相关工程业务。)
请你单位到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资质证书编号:D344205219)。
联系电话:3829878
监督电话:3831668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