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江建〔2017〕1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0〕33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江门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申报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在我市办理备案或异地执业告知、有意向申报列入《江门市2024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管理规定完成网上进驻手续,未完成有关手续的我局不予受理申报。
二、已在我市办理备案或异地执业告知、有意向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向我局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扫描件:
1.江门市2024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信息表(需同时提交电子可编辑文件和盖章扫描件,附件1);
2.列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申请书;
3.房地产评估业务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4.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上截图。以上资料需盖有申报评估机构公章。
三、各有意向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2月22日前将上述资料统一发送至我局指定电子邮箱完成资料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申报。经核准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我局列入《江门市2024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有意向申报但未在我市办理备案或异地执业告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江建房函〔2023〕11号通知(附件2)要求办理备案或异地执业告知,再按上述第一、二点向我局申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纳入下一年备选名单并进行公布。
附件:1.江门市2024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信息表
2.关于规范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的通知(江建房函〔2023〕11号)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提交资料电子邮箱:f3831642@163.com,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383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