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一、本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抽查计划请于3月20日前报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专责小组(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抄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应将需要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非市场主体库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库,并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三、各市(区)应结合本地区的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制定本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
四、请在《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中有抽查事项的市直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联络员,并于3月15日前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嘉仪,联系电话:3871176)
附件:1.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暂行办法
2.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
3.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4.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