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工作调整通知如下:
一、 交易场所管理
(一)严格遵守交易场所防疫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按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场地疫情控制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各类人员实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严格的疫情排查措施。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场地服务。
(二)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交易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三)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四)使用面积大、通风好的开标、评标场地。开标室、评标室使用前后均进行消毒清洁,保持开标、评标室、走廊通风。
(五)评标、监督和见证活动均采取每室不多于3人的工作模式,确保所有参与评标、监督、见证的人员相对隔离。评标专家的沟通通过直播音频技术或无线对讲系统实现。
二、 参与人员管理
(一)限定参与人数。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机构限派2人进入交易现场。
(二)应当回避的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参与投标、开标、评标活动(通过短信提醒有关评标专家):
1.近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
3.近 14 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旅行史;
4.近 14 天内有与发热病人有接触史。
(三)评标专家抽取。疫情防控期间,为规避评标专家抽取数量不足、评标专家无法到场的风险,建议招标人按照就近原则选择相关地级市地域范围抽取评标专家,在每个地级市抽取的专家人数不超过3名。
三、 开标流程管理
对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由于投标人相对较多,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相关开标流程调整如下:
(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交易系统;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将密封好的文件按指定时间带到指定地点。
(二)设立室外临时签到点(按交易中心指示标志)。投标人代表须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现场指示牌自行抵达室外临时签到点,由招标代理安排分批次(每次不超过10人)按照中心大楼防疫工作要求,通过体温检测并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等,进入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锁或递交纸质文件工作,完成后立即离场。
(三)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打印投标人名单,分派人员到室外临时签到点、中心大楼人员进入通道及开标室做好人员分流、接受投标人解锁或接收投标文件等工作。
(四)开标过程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视情况确定开标方式,可采取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网上直播开标过程或向投标人提供开标过程录像等方式。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于工程总承包及服务类项目(全过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检测等),由于投标人相对较少,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开标流程暂不作调整。
四、 其他事项
(一)各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指引》,提前关注“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个人信息,可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或当地政府指定网上平台申报个人健康信息,提前做好进场登记,以便缩减进场时间。
(二)由于测温通道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较多,请各有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各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