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粤建房〔2013〕83号)以及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市在2019年继续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下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 经集约化平台建设,整合各市直有关政府部门网站关键领域信息,重新设置江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将原市住建部门网站设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栏目作为一级栏目列入江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发布、更新。各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照以上模式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从网上察看情况反映,各市(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均设立有关于房屋征收信息的子栏目,并发布有关房屋征收信息。我局于2019年12月发出《关于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情况的函》(江建函〔2019〕1581号),从有关市(区)住建部门报送情况反映,有关房屋征收部门能够按照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发布、更新。我市2019年实施房屋征收项目有1个,蓬江区人民政府对第三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2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746.29平方米,按规定程序对房屋征收决定信息进行公开。开平市于2017年实施的赤坎圩镇文物保护与整体改建项目涉及被征收人3981户,到2018年已签订补偿协议3942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依法定程序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各阶段的信息公开,在2019年继续做好收尾阶段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为规范全市房屋征收提供良好示范。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个别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平台建设还处于运行调整阶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会出现偶有无法登录访问、网页运行不顺畅等情况,还存在未按规范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房屋征收信息,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形,需要在接下来工作中落实措施进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房屋征收依法定程序实施。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把好房屋征收项目立项关,并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房屋征收。我局将根据《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要求,加强对房屋征收项目实施过程的业务督导,确保有关市(区)依法规范推进房屋征收。
(二)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有关房屋征收部门要按照省、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指引的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征收过程中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搬迁安置、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等工作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房屋征收信息发布和更新。
(三)依法处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有关房屋征收部门要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早把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要依法依规做好接访、办理、应诉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