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江建〔2017〕108号)、《关于加强江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机编办〔2019〕7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江门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申报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管理规定已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如有意向可向我局申报列入江门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未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完成网上进驻手续,再向我局申报。
二、已列入《江门市2019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有意向继续申报列入2020年备选名单的,需向我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有意向申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申报备案证明材料提交至我局房屋和物业监管科,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申报。经核准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我局列入《江门市2020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并予公布。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9日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383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