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报上。
附件: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的报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8日
(联系人:谭艳雯,联系电话:0750-38319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以来,我局在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总目标,着力法治政府建设,从夯实制度基础、加强学法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连续三年的市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局均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按时保质完成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和“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今年8月份,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江机编办〔2018〕49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18〕1778号)要求,我局分别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上对2017年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梳理,梳理后我局许可事项共15项,9月20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时我局15个许可事项同步发布,及时向社会公示。今年1-10月份,我局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90件,均按时办结,无未受理、未办结事项。
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为了达到“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我局通过规范和优化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增项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了审批效率。15个许可事项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其中6个许可事项实现零跑动。15个许可事项均可在线申办,其中7个许可事项实际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限一半。所有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住建局网站、实体办事大厅获取,实现不同公开渠道公开公示内容一致。所有许可事项审批进度能在网上直接查询,审批结果公开渠道也做到多元化,包括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审批结果还同步推送“信用江门”网。
三是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创新监管监管方式,实施协同监管,科学监管,我局制定了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包括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比例、责任科室等内容。我局还制定了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年度抽查计划表,明确了计划名称、任务开始和结束时间、抽查类型、是否参与联合抽查、抽查范围和抽查比例,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今年我局派专员配合市人大对《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审议阶段的两次调研、两次论证、三次审议和五次修改,目前《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是积极开展文件自查梳理工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配合相关部门对120份涉规的政府文件以及部门文件分别开展关于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和涉及产权保护的自查梳理工作,并将梳理结果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1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修订的通知》,督促各相关科室对仍在实施且有效期即将届满或上位依据已作调整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执行的,尽快开展评估、修订工作。另外,我局对《江门市公积金管理办法》《江门市公租房管理办法(送审稿)》等7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现《江门市公积金管理办法》《江门市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4份规范性文件已正式出台并刊载在政府公报上。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制定了年度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和落实市普法办举办的江门市干部在线学法考试纳入考核指标。2月份我局印发了《2018年度党组会议学法计划》,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季度学法制度。7月份邀请了江门市宪法宣讲团成员梁锋同志到我局举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宪法》培训讲座”,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专题考试。8月份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建设情况通报》第10期),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为止,今年我局共刊发内部学法刊物法治专刊10期,通过以案说法和新规速递的形式加强法制培训。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为贯彻《江门市人民政府重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要求,3月份我局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重点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江门市市区鼓励商品厂房建设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今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重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后再印发实施。
二是加强决策支持。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6月份我局续聘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李静染和周莹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7月份我局有4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志成为我局公职律师,为我局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三是与年度考评挂钩。依托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反馈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 ,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持续加大决策透明度。我局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住建领域在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积极回应民众关切。我局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对新法新规和最新调整的政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同步解读,不断增加公众知晓度的同时,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对已依法受理的14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已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办复申请人。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管理。按照省、市法制部门及省住建厅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不定期对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清理,核准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是否获得执法权限,并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人员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目前,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申领执法证人员为165人。
二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实施三个办法的工作方案,以月报制度督促执行。5月份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严格进行法制审核。8月份通过门户网站完善事前公示信息,开辟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栏,补充公示了“2018年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11月初在门户网站上初步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的建设,将事前公示、事后公示等信息主动向民众公开,逐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度。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方式。我局每年均定期对四市三区住建城管系统和局内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倒查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地方并加以整改。今年8月份我局对下级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选评查,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市区积极落实整改。11月份完成了我局内部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要求各科室积极完善管理流程堵漏洞。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法治平台上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7件,其中3件是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复议结果均是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4件是我局作为审查机关,我局均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的要求按时审结。目前,我局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4件,上述案件均是复议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应诉答辩工作。
二是积极办复司法建议。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收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两份,一份是针对物业管理领域矛盾多发的问题,建议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立法和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培训。在认真研读《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基础上,我局积极践行司法建议并将开展情况复函法院。另一份是敦促新会城管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建议。我局马上发函敦促新会城管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将履行情况及时向法院反馈。
三是加强诉访分离。我局贯彻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要求,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每年年初还制定领导接访计划并在局域网上公示。同时,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局领导和相关科室每月15日在局一楼接访室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截至2018年9月底,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共1697件,办结率100%。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重点岗位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总目标,按照《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着力从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切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并通过定期对创建任务落实情况、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的方式积极完善创建工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4号)的要求,我局正在有序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八、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部门间权责交叉,执法工作衔接不顺畅
近年来,随着城市执法体制不断改革,但是由于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事项范围也在不断调整,执法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不畅顺,容易出现多头管理、监管真空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设备设施配备标准也未统一,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下对于行政执法的硬件设施配备不齐,工作人员对全过程记录的意识也不够强,导致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效果不太理想,偶有因过程记录资料不全导致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发生。另外,不是所有部门都有内设的法制审核机构,这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节未能得到全面落实。
(三)缺乏适法用法的人才团队。一是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部分地区在管理、执法机构和人员的配置上,没有完全按照事权比例配置,这使得本来就承担大量具体管理事务的基层单位,更显得人手不足。二是在专项立法(涵盖部分其他部门工作职能)、专业领域的行政复议等工作方面,缺乏有实务经验、跨部门的法律人才团队提供智囊支撑。
九、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梳理权责清单,理顺执法协作机制。一是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事项进行梳理,建立明晰的权责清单和自由裁量标准,让综合执法做到权责统一、于法有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关于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的衔接机制,建立通畅高效的案件移交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渠道,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监管真空等问题。
(二)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资格进行梳理和确认,重新核定我局及事业单位执法主体,报省、市法制部门备案,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和礼仪培训。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团队协作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多措并举,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除了使用执法记录仪外,还可以通过摄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进行现场数据的采集和证据保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指定专人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将法制审核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注重人才培养,建立行政执法人才智库。一是加强学法形式多样化,通过专题法律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加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的实战技能。通过以身说法、案例分析和“回头看”等学习模式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技能。三是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有计划地吸收法律专才,针对涉及较前沿的立法、较复杂的案件解决等问题组成专职人才智库,提供参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