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府依法办〔2019〕14号)收悉。经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我局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发力,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重要工作举措
(一)依法全面履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我局在广东省政府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梳理,梳理后我局许可事项共17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同步对外公示,实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其中15个许可事项实现零跑动。17个许可事项均可在线申办,其中7个许可事项实际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限一半。我局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取消了各种资质审批中对验资报告的要求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发时对申请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要求;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已取消“银行出具的单位住房基金账户余额证明”、“住房证明”等证明事项4项,保留“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或已解决职工住房情况证明”、“出具是否房改房商品价证明”等证明事项15项。
二是不断深化承诺制改革。我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工作职能转变,对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分批下放并纳入承诺制改革清单。同时,我局积极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了项目开工时间普遍比所有资料齐全才核发施工许可证提前了30至60天,承诺制项目人防报建时间平均缩短约100天。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已有14个房地产项目纳入试点项目,其中9个项目已全面履行承诺制,另5个项目均已签订承诺书并实施中,承诺制项目人防报建时间平均缩短约100天。
三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并印发了涵盖前期服务、审批服务、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改革配套文件33份,建成了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了与省审批平台的数据对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已于2019年7月1日对外受理业务,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5个工作日内,比广东省的改革目标分别缩短了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已具雏形并申报了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示范单位。
(二)完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做好《江门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拟稿)》的调研起草工作,我局积极联系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制定了省外具体调研方案。今年8月份,我局会同市人大法制工委、城建环保工委和市司法局赴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丽水市开展物业管理方面的调研起草工作。通过借鉴先进立法经验,我局明确了引入信用监管、对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设立维修资金绿色通道等立法对策,为日后科学立法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落实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截至目前为止,《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业主电子投票工作指引》等6份规范性文件已正式印发施行。每年还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修订的通知》,督促各相关科室对仍在实施且有效期即将届满或上位依据已作调整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继续执行的,尽快开展评估、修订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长效机制。每年1月31日前,我局均以列表形式向市司法局报送上一年度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做好涉及机构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再次对现行有效的91涉规文件进行了清理,最后确定清理目录的拟保留文件62份、拟修订文件3份、拟废止文件26份。我局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文件清理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我局每年均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我局还重新修订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质量及效率。
二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重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后再印发实施。我局聘请了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李静染和周莹等两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申办了公职律师2名,通过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我局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三是明确违法决策责任追究。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违法决策的责任人及责任追究方式,对导致重大事项失误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决策事项执行不力、偏离决策目标和内容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不定期对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清理,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人员参加省、市两级的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28人,迁移及注销执法证37人。
二是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清单依据等相关主体信息的填报,并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及时录入并对外公示。我局还在门户网站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链接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事前公示、事后公示等信息主动向民众公开,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度水平。
三是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执法监督。今年我局已完成对局内部以及四市三区住建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抽选评查活动,严格对标《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要求,评选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评分最高和评分最低的案卷,通报了评查发现的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严谨和“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整改措施,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
(五)畅通监督渠道,守住积极作为谨慎用权底线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监督。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共承办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其中主办件9件,会办件15件;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48件,其中主办件14件,会办件34件。以上提案均完满办结并获得满意反馈。我局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积极落实审计监督。我局召开局务会议通报了历史街区公司原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具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逐项梳理存在问题,抓紧整改,督促落实。针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等情况,我局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审计,建立健全相关审计整改制度,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持续深化 监督。我局成立了 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职责以及 的工作动态,链接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在门户网站开设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等专栏,主动公开保障房住房信息、审批改革、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对新法新规和最新出台的政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同步解读。从2019年1月1日-11月28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49条,其中工作动态214条,行政执法信息117条,通过江门住建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共计402条。我局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为止,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份,均已按时办复。
(六)推动多元化解,依法有效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信访督办协调。我局贯彻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要求,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对每个信访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对交办时限、查办问题、查办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以及承办人等都做好详细记录,随时了解掌握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也防止丢件、压件、漏件等现象发生。截至2019年11月28日,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共1527件,已办结1503件,还有24件正在办理中,办复率98.42%。
二是继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我局修订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应诉工作规范》,使应诉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19年我局新收行政应诉一审案件4件,去年结转1件,共5件。截至目前为止,撤诉的案件2件,经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2件,经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裁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收到复议申请2件,不予受理1件,另1件正在审查中。
三是完善非诉解决纠纷机制。今年我局针对公租房欠租起诉的民事案件10件,4件已调解结案,因新规出台,另外6件案件经法院裁判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畴,驳回起诉。为切实履职尽责,我局积极与中级人民法院沟通相关情况,最终确定通过非诉执行的方式依法追缴拒不缴纳欠租的租户。
(七)注重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印发了《2019年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和落实市普法办举办的江门市干部在线学法考试纳入考核指标。印发了《2019年度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项目》,明确季度学法专题,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还印发了关于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的清单,将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刊发内部学法刊物《法制专刊》11期,通过以案说法和新规速递的形式加强法治培训。
二是推动法治教育专业化。我局邀请了广东省优秀律师所广东良匠律师所创始合伙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李静染到我局开展《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我局除了相关领导积极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外,还组织干部职工在局十四楼会议室同步观看庭审网络直播,让干部职工“零距离”感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让干部职工在案件中警示学习,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观念。
三是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举办了“江门市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急救援现场演练暨观摩活动暨第二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会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增强建筑施工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推动管理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局还通过线上线下举办“江门市公积金知识竞赛有奖问题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普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等法律法规知识。
(八)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支持。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我局及时报送市普法联席工作会议、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的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印发了《关于调整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工作连续平稳开展。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总目标,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通过定期对创建任务落实情况、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的方式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健生同志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涉民涉企较多的政府部门之一,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二是对于机构改革后,实行综合执法的案件移交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党员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通过党员活动日、义工志愿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不断拓展线上线下普法互动,推动普法教育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提高住建普法工作实效。三是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的移交程序和案件办结的反馈流程。四是坚持边做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调研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谭艳雯,联系电话:3831959)